目前分類:房地新聞 (3)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市地重劃抵費地 可建社會住宅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17日電)政府為照顧中低收入戶欲擴大社會住宅興建,但是土地哪裡來?內政部通過「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修正草案,讓因市地重劃的抵費地能興建社會住宅。

文章標籤

羅碧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農地移轉給非自然人,如承受人資格不符要件,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竹市訊)日前一位民眾因農地移轉向新竹市稅務局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該局以移轉對象(承受人)為公司,與農業發展條例規定承受人資格不符,仍核定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羅碧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更新日期  104.3.31
 
 
 
    history search    
 
  發佈日期: 104.03.30 發佈單位: 地政處 發佈類別: 當日要聞
 
 
  新竹市都市土地開發將以公辦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為主
 
  詳細新聞內容  
 

新竹市都市土地開發將以公辦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為主新竹市政府地政處今(30)日表示,新竹市自市長林智堅上任以來,有鑒於本市土地自98年辦理台鐵新竹內灣支線捷運化新莊車站週邊土地區段徵收以後,並無公辦市地重劃,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皆為政府土地開發之利器,除可大量取得公共設施用地,民眾領回之土地皆為方正可立即利用之建地,另市政府取得之抵費(價)地更可公開標售,用以抵付開發成本,若有盈餘亦可用於擴充地方建設,實為政府與民間雙贏,然這些年來,皆由民眾自行發起辦理自辦市地重劃,不僅開發利益歸於少數人,政府並無取得任何盈餘,殊為可惜,且市地重劃涉及公共利益及社會公平正義,本府為落實重劃開發,避免公共利益淪為私人壟斷,開發盈餘應回歸全市共享、兼顧維護所有權人權益並還財於民,故未來都市土地將朝公辦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為主。 

地政處指出,為落實重劃開發,提經本市第9屆市長第6次市務會議報告,避免公共利益淪為私人壟斷,並落實利益歸公,開發盈餘應回歸全市共享、兼顧維護所有權人權益並還財於民,因而訂定新竹市市地重劃政策白皮書,對於未來本市市地重劃開發之發展有了明確定位。 

羅碧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